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交通强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改革创新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公安主抓、综合治理”的总要求,在农村地区道路全面实行“路长责任制”(简称“路长制”),构建权责明晰、管理有序、防范有效的农村地区道路路长责任制管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各村的村、社道路推行“路长制”工作模式,严格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实现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覆盖。有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灵通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各类基础信息;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公益宣传教育机制,着力提升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提高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能力;及时报告、整治农村地区道路各类安全隐患,大幅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机构设置
成立由镇长胡军组长,副镇长、武装部长张军任副组长,道安办、交管办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地区道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制”办公室(简称“路长办”)。
一级路长:胡 军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交警路长:刘士林 大英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二级路长:吕 李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交警路长:李 飞 卓筒井镇交警中队队长
三级路长:各村主任
路管员: 各村定路管员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