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0]40号
继承人蒋学东、蒋迎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蒋德俊位于金元乡一村一社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蒋学东、蒋迎春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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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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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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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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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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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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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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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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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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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00)字第29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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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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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学东、蒋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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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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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乡一村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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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29日
联系人:雷宇飞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