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宣传。通过多种形式、载体做好“两车”防盗相关内容宣传,引导所有“两车”车主到指定地点安装防盗装置。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在赶集天通过宣传站的方式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做好宣传工作;村(社区)通过农民夜校、村民大会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村级广播不定时播放“两车”防盗备案登记物联网;通过电子显示屏做好标语宣传,强化氛围营造工作。 (三)统筹协调。积极协调各相关力量,处理工作开展中的困难和难题。派出所在主要路口设立检查站,加大对上路行驶的“两车”的检查力度,对未上牌且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电动车、摩托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暂扣,制定“两车”被盗接处警流程,及时受理群众报案,利用防盗系统平台及时破获“两车”偷盗案件,同时提供报案证明和60天内未找回被盗车辆的证明,配合相关单位为群众赔付提供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办理“两车”生产、销售、维修等领域的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及生产、销售不合格“两车”的违法行为。各销售单位、维修点积极配合、大力推广“两车”防盗备案登记物联网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