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留住清新空气。及时开通举报电话,动员村民互相监督,可通过电话举报焚烧秸秆行为。镇环境保护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在全镇范围内不定时巡查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源头上杜绝村民焚烧秸秆行为。
河道清污,保持绿水长流。严格执行河长制制度,要求镇级河长每10天对负责河流至少巡查一次,村级河长对负责河流1周至少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组织保洁人员及时清理河道的白色垃圾、水葫芦等,并形成长效机制。
垃圾清运,守护美好家园。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人对辖区内各村庄的垃圾及时清运,安排公益性岗位做好公路沿线,辖区垃圾池(屋)的日常清运保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