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把集体研究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大法工委、县法制办,各镇乡、园区、社区)
2.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制度,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履行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制度,严格推行执纪执法制度和掌管人财物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用权污点记录制度及任职限入期限制度。(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
(十二)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定期组织研究解决推进公正司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带头维护司法权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实时记录、及时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十三)带头推动全民守法
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带头做全民守法的法治模范。各镇乡、园区、社区要积极推动法治阵地和法治文化建设,要把法治阵地建设作为重要载体,打造一批特色亮点,着力营造以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为核心的法治氛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乡、园区、社区)
五、完善法治保障
(十四)鲜明用人导向
坚持把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根据功能结构模型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历的成员,严格落实法治档案制度和年度述法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十五)强化法治考核
把法治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严格实施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大英县依法治县评价标准( 试行) 》《大英县法治建设状况评估办法( 试行) 》,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目标办)
(十六)严格法治监督问责
构建和落实权威高效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严格执行法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上级党委要及时告诫和约谈严肃批评;对连续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要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十七)强化工作落实
各镇乡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部门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带头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共同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直各部门,各镇乡、园区、社区)
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