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其他 应急管理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16-3-1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1|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c0fa01a2c2284b8aaed8de3f512f19eb","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大府办函〔201448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大英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21    

 

 

 

 

大英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

 

为切实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4年全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致灾因素分析

1.气象因素。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和易发期,每年510月汛期间,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数量占全年85%以上。

2.地质因素。我县属四川盆地中部丘陵区,地质构造简单,丘陵起伏,溪沟纵横;加之地层岩性主要以砂、泥岩为主,极易风化,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3.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有采矿、建房、筑路、削坡、爆破等。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预测

1.交通沿线。各类等级道路两侧断续分布的高陡坡或高填方等区域,遇暴雨极易造成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危及过往车辆、居民住房及人身安全。

2.边坡采挖陡坡区。由于不合理开挖削方,我县现有页岩砖厂企业和靠山靠崖工程现场的高陡坡、高填方,易风化、沉降,在暴雨作用下易诱发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状况

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呈分布范围广、规模小但危害大、时空分布不均、暴发时段集中等特点。经过前期排查,我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8处(详见附表)。基于汶川、芦山地震对我县地质环境的深层次影响和近年来频发各类极端天气的综合分析,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基本判断:全县地质环境依然十分脆弱,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和突发性依旧明显,在将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区域性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十分巨大,潜在地质灾害隐患问题将日益凸显,地质灾害防范风险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及县级有关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到“5·12”汶川特大地震和“4·20”芦山强烈地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把防灾责任逐点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加强降雨天的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和24小时值班制。因工作不落实、离岗缺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排查登记,动态掌握底数。各级部门要始终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的工作机制,将动态排查模式贯穿于防治工作始终。要适时组织开展辖区、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层层落实责任,对安置点、人口密集区域、重要交通干线、基础设施、生活办公场所、施工场地等重点、敏感区域进行点面结合、纵横交错的网络式排查,建立隐患台帐,确保不留责任空白、不存排查死角。要督促完善落实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既定防灾措施并及时公布,接受监督。要将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纳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联动配合,落实群测群防。要坚持分层级防范与分行业联动防范相结合,密切协同配合,形成防灾合力。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牵头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准备;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汛期预警预报,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县交运、水务、住建、教育、旅游、安监、气象、应急办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县、镇乡(社区)、总支、行政村、灾害隐患点(含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五级监测体系作用,超前预警和防范地质灾害。要建立以村(社区)干部、应急队伍、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专职监测人员和责任领导盯守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紧急危险状况,迅速果断启动防灾减灾预案。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范能力。始终坚持重心下移,把制度、预案落实到操作层面上。要加大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范治理知识,编制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手册、挂图和明白卡,增强群众自主防范意识和能力。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培训一线管理人员、防灾人员;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主动性,以农村村组、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单位为单元开展防灾减灾。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演练,提高干部群众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面临险情时能够主动避让、有序撤离、有效避灾。

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利用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储备好物资,确保能够随时转移安置避险受灾群众。

(五)加快工程治理,强化监管护理。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要严格按照标准设计,施工单位要严格规范施工,加快推进。要认真落实工程实施公示制度、工程质量抽查制度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强化施工安全。要高度重视已实施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后期管理维护工作,监管责任单位要对现场逐一踏勘核实,摸清工程运行情况,国土部门要及时评估治理工程运行隐患,提出并落实工程后期管理维护的各项要求、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六)加强风险评估,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靠山靠崖工程、在建工程、工矿企业和新农村聚集点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或虽处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但自身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其风险评估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必须坚持在建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纳入规划、建设许可证颁发的前置条件,县安监、质检、住建、规划部门须强力配合,有序推进该制度的实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风险。建设业主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公示、督查、告知、除险等制度,督促做好场址及施工工棚安全选址,促使项目推进有序、管理科学规范。存在灾害隐患的,要及时采取监测、避让、治理等措施,及时清除灾害隐患。隐患特别严重的,要及时、果断地采取临时避险或停工等措施,确保安全。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