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监督义务。镇人大主席团用好用活多种监督方式,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座谈、视察、调研走访、执法检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营商环境和民生工作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如根据调研走访了解到的实际情况,为解决农村垃圾清理问题,回马镇共计投入200余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配置专职保洁人员10名,购置挂钩式垃圾转运车1辆,三轮垃圾转运车辆7辆等,基本达到农村垃圾日常日清,美化了农村环境。(二)发挥干部优势。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既是村里土生土长的人又是村里干部的优势,从本村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营商环境和民生工作的建议,镇党委政府研究其可行性和必要性后进行试点,再逐步推广到全镇。(三)落实监督责任。全镇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两名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各分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督小组,各成员对各自分管部门所涉及营商环境和民生工作设立专门工作进行相互监督,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营商环境和民生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相应登记、办理台账,镇人大主席团和镇纪委监委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