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大英县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主管部门为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建设中主要担负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职责。 2.资金文件下达后,县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示范村所在乡镇,结合示范村发展需要,编制完成了玉峰镇斗笠村、卓筒井镇为干屏村、回马镇山河村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经县人民政府行文上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3.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45号),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4.大英县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合计21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80万元、每个村60万元,卓筒井镇为干屏村农民自筹资金30万元。根据资金文件要求,主要用于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用于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建设。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1)玉峰镇斗笠村。一是新建公厕一处、对全村主干线道路安装路灯;二是新建生态停车场1个;三是新建斗笠村农耕文化展示园、农民画室及文化长廊。建设期限为2020年6月-12月。 (2)卓筒井镇为干屏村。一是新建2座60立方米集中式化粪池;二是改建600亩高产量桃果种植区;三是进行农房风貌改造3户及新建文化长廊300平方米。建设期限为2020年6月-12月。 (3)回马镇山河村。一是主道路安装路灯120盏;二是硬化雷竹产业生产便道700米、虾田二期建设围网670米、生产便道硬化400米。三是改造农民文化活动室50平方米、新建文化长廊50平方米。建设期限为2020年6月-12月。 3.经检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实施方案内容及建设时限,2020年11月底,县委农办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3个示范村建设内容进行初验,完成拨付资金162万元,同时撰写自评报告以大农领办〔2020〕37号上报市委农办;2021年4月16日再次召开会议,由示范村所在镇汇报目前建设情况,会议要求于4月2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并拨付剩余资金。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以《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大府〔2020〕81号)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2020年7月23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以遂农函〔2020〕243号同意该方案,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预算调整等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已到位资金21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80万元,自筹资金30万元(群众自筹未纳入统一拨付),完成省级财政资金拨付162万元,资金拨付率为90%,剩余资金预计4月下旬竣工验收后拨付完毕(具体见附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县级部门保障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作为牵头部门,组建由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指导项目实施。 (二)强化项目管理。按照《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45号)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管理,统筹资金使用。同时按照工程建设、财经纪律要求,建立资料档案,落实实施程序、资金使用、建设主体等情况的公开公示,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示范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相关生产成本降低,效益明显提高,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开发和乡村旅游发展,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后,可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增加2000元,村集体每年收入预计达10万元。 (二)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建设,示范村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村无黑臭水体存在。 (三)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步伐,示范村现代农业水平得到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得到巩固,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乡风文明持续向好,村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大英县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要求,资金使用规范,资金支出达到进度,总体效果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村因开工时间较晚加之去年雨水较多,导致进度相对缓慢;部分群众积极性不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部分建设内容不可避免需要占用农民土地,协调工作较为困难。 (三)相关建议 建议延长建设工期至1年,根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避免造成资金拨付与建设进度不成正比,同时也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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