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以来, 大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针对留守儿童成长缺乏关爱,容易受到侵害或走向违法犯罪的情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为留守儿童提供法治保障,并以“春风”行动、“牵手”计划为留守儿童提供全方位帮助
一、发挥职能,严打侵害留守儿童犯罪
将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作为严厉打击重点。在办案中,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以农村留守儿童为犯罪对象的强奸、抢劫、抢夺、威胁、拐卖、虐待等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受害留守儿童采取“春风”行动予以抚慰,发给“友情联系卡”,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使其尽快走出阴影,并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二、创新普法,增强留守儿童法治观念
建立留守儿童保护和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社区矫正、结对帮教、“牵手”行动等,对问题留守儿童进行教育、挽救,帮助其走向正确人生路;通过开展法制进社区、进校园活动,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讲;以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协助中、小学校开设法制课程;通过图片展览、以案释法等,增强留守儿童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问题学生重新违法犯罪。
三、完善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权益
完善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工作机制。借助“妇女儿童维权岗”平台,健全与妇联、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会团体沟通衔接,联动配合相关工作制度,协同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共同建立对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处理的司法服务体系,有效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对家庭困难或需协同监护的留守儿童,协助教育部门、学校、村(居)委会解决就读、协同监护、及经济帮助等问题。
截至目前,大英县检察院先后协助解决6名留守儿童的就读和协同监护问题,其中帮助2名留守儿童到大英中学读书,每年支助其生活费用4000元;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如对阎某某2名在校学生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其后,通过定期监督考察,均表现良好,1名学习成绩大幅上升,另1名以优异成绩考上了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