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6〕44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
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大英县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打击治理通讯诈骗、侵害公民的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手机恶意程序、“黑广播”等通讯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建立本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整治和源头防范;分析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和督导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各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召集,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应急办、县金融办、县新闻中心、县网信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文广局、县台办、县外事办、中国电信大英分公司、中国移动大英分公司、中国联通大英分公司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编发情况通报,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安排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并于4月20日前将基本信息报县公安局。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报县公安局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决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