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负责协调服务,做好上下级之间、同级业务部门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协调服务,形成上令下行、下情上达、步调一致、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管委会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12)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产业发展股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做好区域产业布局,制定年度目标计划,包装产业发展项目;
(2)负责招引项目按规划规范落地建设,掌握企业在建和生产经营动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和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协调联络服务单位跟踪落地企业项目,为企业提供快捷优质高效服务和政策咨询;
(3)负责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龙头企业培育,做好指导和技术支持与信息服务,同时积极推进园校、院企合作;
(4)
负责督促检查经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统计汇总、
上报园区农业企业生产总值;
(5)
负责开展农业产业调查研究,受理外来投资企业
及入驻园区企业(项目)的投诉和咨询,积极探索适合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模式及途径,及时总结先进利益联结机制 ;
(6)
负责新品种、新技术、新人才引进和培育,提高
现代化物资装备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
负责协助企业对外开展技术合作、交流和拓展市
场,协助企业开展人才及劳动力的培训和整流,规范劳务和用工管理;与园区企业劳务对接;不定期举办劳务推介会,开拓劳务市场;
(8)
负责园区科学技术普及和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
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指导和监督,规范和完善园区及园区企业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
(9)
负责协助有关入园企业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组织
园区企业参加农产品展销活动,开展“三品一标”和中省市品牌创建认证工作;
(10)
负责探索和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和
管理模式的长效机制,抓好秸秆禁烧与生态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11)
负责协助分管领导抓好综治、维稳、信访、科协、
矛盾纠纷、扫黑除恶、禁毒等,及时高效办理12345热线回复,指导非公企业党建业务、党员发展、活动开展等工作;
(12)
负责抓好中省市级园区创建和脱贫攻坚工作;
(13)
负责落实园区项目资金产业扶持政策和技改奖
励政策,制定年度计划,编报项目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抓好全过程监督和验收兑付资金等工作;
(14)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招商引资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园区招商引资计划和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
(2)负责抓好招商引资项目收集、储备、论证和推介工作;
(3)负责举办的项目推介暨签约仪式等商务活动;
(4)负责园区招商引资政策的推介和宣传,项目联络洽谈、跟踪服务和合同文本的起草、审查与签订工作;
(5)负责园区招引项目的考察、评估、论证、会审、立项、申报、审批等前期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企业税收征缴或减免工作,以及企业投融资工作;
(7)负责园区的企业税收统计、经济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与预测等工作;
(8)负责认真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建档及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园区招商信息库;
(9)负责协助对园区招引项目落地跟踪服务,适时进行调查研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10)负责做好统战和园区项目编报、管理及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