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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5-1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b7d4ee296fd24032b6fb231a7e0c4200","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发布者":"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

大食药监发〔2016〕44号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认真做好专项工作,坚决杜绝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3日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文件及会议精神,根据《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遂食药监管办〔2016〕76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稽查大队、食药检验所、食品股、餐饮股、综合应急股、各食药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督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餐饮股。各相关股、室,队,所要从顾大局、保安全、促和谐的高度,把专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堂、餐馆、食品经营超市、小卖部、小食杂店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5月30日)。深入细致地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排查工作,进一步找准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建立问题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9月30日)。各相关股、室、队、所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集中整治。

 (三)巩固净化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认真总结整治成效和经验,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四、整治措施

 (一)进行拉网式排查

 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经营条件及操作流程。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户,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要抓住春秋季学校开学关键时段,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160号)等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三)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

 各相关股、室、队、所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中高考食宿点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杂店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各食宿点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各食宿点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积极做好人员、物资、设施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中高考期间要派专人到各食宿点驻点保障,实施全程监督,做好保障工作。

(四)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1.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一是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对申请从事儿童食品销售,或选址于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申请人要严格审查,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的,一律不予许可。二是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增加巡查频次,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保障食品安全。三是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监督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食品经营行为。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经营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规范、清理。

2.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监管,强化日常监督巡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加工制作关,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队、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对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宣传指导。各相关股、室、队、所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的法律道德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加强对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科学消费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三)坚持疏堵结合。在打击违法经营的同时,要积极引导支持鼓励经营条件较好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到乡镇(村)及城乡接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设立分支机构、发展食品物流配送、开展连锁经营,不断提升农村食品经营单位档次,改善中小学生消费环境。

 (四)加强协作配合。要强化与教育、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顿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小摊贩、流动摊贩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无合法经营证明的非法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监管整体合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

 (五)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并及时回复。

 (六)及时反馈信息。各相关股、室、队、所要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反馈,于12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餐饮股。

联系人:岳峰江;联系电话:0825-7829258;邮箱:332007968@qq.com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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