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委统战部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部门的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奖励工资及部门日常的办公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专项开支。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部门的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奖励工资及部门日常的办公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民族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宗教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