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川卫函〔2021〕93号)要求,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2021年国家随机抽查的14所学校开展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并对其中的11所学校开展卫生检测。
一是2021年5月起,大队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国家随机抽查的11所学校进行卫生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等,并将检测结果函告县教育和体育局。二是2021年8月,大队在大英教体系统疫情防控群中要求各中小学校对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检查表》内容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9月起,按照《2021年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检查表》要求,大队对14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学校进行学校卫生评价。从检查情况看,学校普遍存在教室照明、黑板照度、课桌面照度等指标不达标,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以及饮用水卫生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指导意见,并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共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4份。
通过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学校卫生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教室采光、照明等教学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切实保障了学校卫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