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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的解读

2021-11-17 15:46|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1|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858154f7f4654b9581ddd8ec01d19438","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常务会议)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遂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大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大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二、主要内容

《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共计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议事决策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二部分是议事决策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实质性突破的政策文件、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风险事项、跨副县长分工且需协调的决策事项,以及须以常务会议形式组织传达、贯彻、周知、讨论的事项,应提交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或安排部署。

第三部分是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组成。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可召开。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坚持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纪、学知识、学政策制度。

第四部分是议题确定和材料准备。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县长确定。县政府办公室拟制议题审批单,列明提请当次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核报县长审定。

一是明确常务会议审议、研究类议题,承办部门(单位)需提前谋划研究,并向县政府行文请示。二是明确提交当次常务会议议题的截止时间为会前2个工作日。三是明确常务会议上会材料审签程序、篇幅等。

第五部分是纪要制发和议定事项落实。常务会议纪要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纪要初稿原则上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按程序送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县长签发。并且明确了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题需要印发文件的承办时限和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要求等。

第六部分是信息公开。常务会议新闻稿须经县政府办公室审定,如有重要内容,须报县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审定,由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报道,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对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主动公开的重要政策文件,承办部门(单位)要会同有关方面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文件和解读材料原则上应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单位)网站等渠道同步发布。

第七部分是会议纪律。明确了常务会议的纪律要求,对请假、 保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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