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人〔2016〕5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命刘盛职务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刘盛任职试用期一年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县政府四届27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刘盛为大英县天保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7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
大府人〔2016〕5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命刘盛职务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刘盛任职试用期一年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县政府四届27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刘盛为大英县天保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7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