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有关单位,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6〕2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防汛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和辖区、行业、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度汛。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