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进我县行政执法的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以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以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法治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如何落实已建成并上线试运行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督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信息系统简介
监督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监督业务系统(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系统)、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三大板块。
(一)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主要实现执法要素管理、执法信息行为管理、法律法规管理、综合查询、综合统计、数据交互服务、系统管理等功能。
(二)执法监督业务系统(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系统)实现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动态化的监督,包括:考试子系统、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子系统、省级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子系统等内容。
(三)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实现对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管理,包括:报备管理、备案管理、目录管理、办件管理、备案审查、分析查询、统计报表、催办提醒等功能。
二、相关事项说明
(一)监督信息系统登录地址和登录账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系统作为监督新系统的子系统,于2020年12月已上线运行,各行政执法部门均申领了账号,为方便各级用户登录使用,监督信息系统与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系统登录地址和登录账号一致,即:http://59.225.206.11:8090/com.wisesoft.sjtb.website.web/login/welcome.html(电子政务外网),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登录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系统即可进入监督信息系统。
(二)推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使用
县司法局负责推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专人在系统上填报本级本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适时录入执法经典案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录入工作必须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其他功能可通过操作手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使用。操作手册在进入系统界面右上角帮助中心下载。
(三)推动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的使用
1、备案系统试运行范围为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部门向县(县、区)政府备案;县(县、区)政府、县直部门、县直园区管委会向县政府备案。
2、备案内容包括: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县(县、区)政府、县直部门、县直园区管委会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登陆网址:http://59.225.206.11:8090/com.wisesoft.sjtb.website.web/login/welcome.html(电子政务外网)。初始密码:Sc123456。如没有账号,请及时在“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首页申请。县级部门用执法账号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4、各部门在备案系统试运行期间,常规纸质报送备案工作不变,仍需按照备案工作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备案。
5、各部门做好业务账号的管理、维护和应用。严格按照系统设定程序认真填报,为正式运行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