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大英县供销合作社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主要履行牵头抓总、规划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推动发展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大委发【2017】14号,中共大英县委,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大委发【2017】14号,中共大英县委,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2020年供销社主要做好推动隆盛供销社农贸市场运行使用;全面竣工玉峰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完成隆盛镇乡村振兴试点村供销体系农产品平台建设;成立大英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推动县供销社社有企业规范运转;持续深入推进产联式合作社建设等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按照规范性、合理性、及时性原则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争取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1个、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0个,规范提升20个,推进产联式合作社规范化建设5个,成立大英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1个,乡村振兴试点村供销体系农产品平台建设1个,竣工玉峰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新建项目1个,推动隆盛供销社农贸市场运行使用1个。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施进度
        |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创建基层社数量
         | 
     争取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项目1个、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0个,规范提升20个,推进产联式合作社规范化建设5个,成立大英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1个,乡村振兴试点村供销体系农产品平台建设1个,竣工玉峰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新建项目1个,推动隆盛供销社农贸市场运行使用1个。
         | 
     已完成100%
        | 
     
  | 
  |
|   质量指标
        | 
     建设达标
        | 
     按质按量完成
        | 
     已完成100%
        | 
     
  | 
  ||
|   时效指标
        | 
     全年
        | 
     1-12月
        | 
     已完成100%
        | 
     
  | 
  ||
|   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
        | 
     55万元
        | 
     已完成100%
        | 
     
  |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 
     满足供应90%以上
         | 
     已完成10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已完成100%
        | 
     
        | 
  
  
 2.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