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A.02综合性、政府专职和企业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附表A.03_1 森林消防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附表A.03_2 航空护林站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附表A.04 地震专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附表A.05 矿山/隧道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附表A.06 危化/油气行业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附表A.07 海事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附表A.08 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调查表
附表A.09 应急避难场所调查表
附表A.10渔船避风港调查表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目的和意义
政府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是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是对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队伍、财力、物资资源等方面进行调查。政府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调查结果可为政府减灾资源配置、资源调度和减灾能力评估、灾害防治区划提供可靠的本底数据。
二、普查范围
政府减灾资源(能力)调查范围包含全国各省(市、区,不含港澳台),按照“在地统计”或“属地统计”的原则开展各项普查任务。
三、普查对象和内容
政府减灾资源(能力)的调查对象为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灾害管理能力、专业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政府专职消防、企事业专职消防、森林消防、地震、矿山/隧道、危化/油气、海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应急避难场所和渔船避风港等。
政府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内容包括上述各类调查对象的概况、地址、救援装备设备和储备能力等信息。
四、普查组织
政府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由中央、省、市、县级政府负责落实具体调查任务,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应急管理(地震)、发展改革、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林草)、民政、农业、粮食和物资储备、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填写相关调查表格,共同完成政府减灾资源(能力)的调查工作。其中,应急管理部门为责任主体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调查工作;其他部门为参与部门。
五、普查流程
政府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包括调查对象清查、调查、质量审核上报等工作环节。
(一)调查对象清查
1、清查目的和内容
调查对象清查主要是为了摸清调查对象目录、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对于政府减灾资源(能力)的调查工作,清查阶段要摸清涉灾政府部门、行业专业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应急避难场所和渔船避风港的名录等信息,清查表如表1所示。清查工作利用统一开发的软件开展,清查软件中包含的“天地图”,为全国清查提供统一的时空基准、地理参考,方便各级清查人员对清查要素进行识别和定位。
表1 政府减灾资源(能力)清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