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清查对象名称 |
清查对象说明 |
清查填报信息 |
| 1 |
涉灾政府部门 |
包括中央、省、市、县各级应急管理(地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草)、农业、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名称、编码、地址、单位级别 |
| 2 |
综合性消防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 |
综合性、政府专职和企事业消防队伍,不含社会应急力量消防队伍等 |
名称、编号、地址 |
| 3 |
森林消防队伍 |
包括县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应急消防队和后备森林消防队 |
名称、编号、地址 |
| 4 |
航空护林站 |
仅包括应急管理部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航空护林站 |
名称、编号、地址 |
| 5 |
地震专业 救援队伍 |
仅包括应急管理部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地震专业救援队伍 |
名称、编号、地址 |
| 6 |
矿山/隧道行业专业救援队伍 |
仅包括应急管理部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山/隧道行业专业救援队伍 |
名称、编号、地址 |
| 7 |
危化/油气行业专业救援队伍 |
仅包括应急管理部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危化/油气行业专业救援队伍 |
名称、编号、地址 |
| 8 |
海事救援队伍 |
仅包括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海事救援队伍 |
名称、编号、地址 |
| 9 |
救灾物资储备库(点) |
包括中央、省、市、县级应急管理、民政、气象、水利、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认定的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储备库、储备点等 |
名称、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