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拒不接受教育督导或整改不力的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针对问题、严肃认真、严格程序,形成书面记录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党工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
14.落实通报制度。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党工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职务。(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5.严格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联动机制。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力、目标任务未完成,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的被督导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责成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督促学校撤换相关负责人。对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因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审批部门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督学在教育督导中发现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四)深化督导队伍建设和管理改革
16.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网络。建立“大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学校视导员”四级督导网络体系,确保教育督导工作全面深入。(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7.配齐配强各级督学。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充实教育督导力量,根据全县公民办学校数、学生数等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工作任务、地理因素、交通条件等,建设一支讲政治、敢担当、业务精、数量足、结构优,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原则上,责任督学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量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要进一步优化督学队伍结构,扩大专职督学比例。建立学校视导员制度,视导员原则上由学校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或主任兼任,协助学区督导组的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创新督学聘用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和遴选程序,拓宽督学选聘范围,择优选聘各级督学,督学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探索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干部中,聘用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经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督学,专门从事督政工作;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校长、副校长、教师、专家中,聘用一批业务优秀、工作敬业、有多岗位从业经验的督学,专门从事学校督导和评估监测工作。可从社会志愿者或学生家长中,择优选聘一批政治素质高、公道正派、热爱教育的人士担任督学。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一定数量的总督学顾问、特约督学、特约督导员。(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提升督学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化督学培训方式和手段。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定期开展督学分级分类专业培训。新聘督学须接受岗前培训,督学每年参加业务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培训学时计入干部和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督学专业化培训应结合督导工作实际,采取专题讲座、参观考察、工作研讨、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督学培训的实效,有效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探索具有校长职级和教师职称的督学晋升职级职称的相关制度,提升其专业发展空间,积极探索从符合条件的优秀督学中选任教育管理干部的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建设高水平督导专家库。教育督导机构结合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建立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教育等类别教育督导专家库。依据“择优遴选、分类聘任、动态管理”原则,选聘各领域高水平专家进入专家库,为教育督导提供专业保障。注重吸纳县外督导专家进入专家库。原则上,专家库成员每3年更新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1.严格督导队伍监督管理。建立对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制度,健全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教育督导队伍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确保督导人员恪守职业操守,做到依法依规督导、文明督导。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督督促学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建立督学容错纠错制度,强化督学实绩考核,完善督学激励机制,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扬)奖励;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由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聘。督学因自身原因提出不再担任职务的,经核实后按程序予以解聘。(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五)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
22.完善教育督导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完善有关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督导。严格工作要求,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方面、各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3.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县人民政府将教育督导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规定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培训等费用。在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4.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县教育督导机构要充分整合现有教育信息化资源,加强与国、省、市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教育督导信息共建共享。推动教育督导信息采集、信息直报、过程管理、交流互动、考核评价信息化,逐步建立教育督导评估统计数据库、状态信息库、社会评价资源库,构建全县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形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加大四川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管理系统的应用力度和信息化培训力度,提高教育督导队伍信息化素养和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经科局)
25.加强教育督导研究。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研究,充分研究和学习借鉴教育督导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加强政策储备。在全县培养一批致力于教育督导研究的专家、管理人员,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建立教育督导改革重点任务会商机制,研究解决督导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和制度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社会知晓度,大力宣传教育督导取得的重要成绩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将落实情况作为对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规定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