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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5-30 09:51|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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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府办函〔202256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

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事业单位:

《大英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23

 

 

 

 

大英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实施方案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切实解决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2071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发〔202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及市委、县委教师发展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着力破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县属有关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助推大英教育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教育强县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县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督促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标准,建立分级分类督导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涵盖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进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

1.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设立大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和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任专职副主任。大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为: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族宗教局、共青团大英县委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县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承担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逗号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教育督导机构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加强对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落实。加强对全县各教育督导责任区的指导和管理。(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3.明确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制定议事规则、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参加教育督导,承担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自查、迎检、整改、复查等工作,切实履行应尽职责。(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二)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

4.强化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建立和完善督政评价制度,督促县级有关部门、镇(街道)切实履行政策引导、监督管理、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等教育职责,保障教育优先发展。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使用管理、教师编制待遇、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教育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督导评估和监测复查工作,完善控辍保学督导和考核问责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对重大教育突发事件及时开展督导。(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5.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完善学校督导政策和标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重点督导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思政工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规范招生、安全稳定等情况。重点开展幼儿园保育教育、中小学五育并举”“双减落实、民办学校(机构)办学行为督导。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区建设,完善挂牌督导工作制度,理顺和健全工作机制,合理划分教育督导责任区并设立责任区督导组(学区督导组),择优选聘责任督学,实现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配备必要工作经费及办公条件,将督导责任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推进学校内部督导体系建设,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制定校(园)长任期督导办法,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要接受一次综合督导。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推动民办学校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6.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评估监测制度机制,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充分利用省、市、县监测工具和共享监测平台,加强对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各学科学习质量、普通高中综合素质、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等评估监测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专业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结果科学分析和深度运用,引导学校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育人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7.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探索互联网+教育督导模式,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统筹管理,优化督导流程,简化督导环节,控制督导频次,避免增加基层单位负担。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综合督导,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导。(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三)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

8.完善报告制度。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宣传部)

9.规范反馈制度。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反馈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涉及重大的督导事项,要向被督导单位主管部门通报督导结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0.落实整改制度。教育督导机构要根据督导结果,督促被督导单位及时整改督导发现的问题。被督导单位要全面落实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教育督导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教育督导机构要向被督导单位发送督办通知,限期整改。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开展问题整改,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1.健全复查制度。教育督导机构要完善督导事项复查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针对上级和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及时跟踪复查,通过回头看掌握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2.建立激励制度。县委县政府要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以及履行教育职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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