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计划及到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已于当年预算并批复到位。
2、资金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16万元已全部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蓬莱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档案保管规范有序。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蓬莱镇对该项目进行了严格的事前预算、事中监控、事后核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全面实施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
蓬莱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制定项目监管办法,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镇纪委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并会同财政办、相关业务办公室对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查,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蓬莱镇2022年度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保障了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的正常运转,推动了乡村振兴的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率。
2.可持续影响效益。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管理机制得到了完善、健全。
3.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了群众对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满意率,群众满意率达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