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临时经费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大英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讼执行活动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如我院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大英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人民法院是一个独立编制机构与独立核算机构,无下属机构。
(二)机构职能
1.依法向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检察工作范围的议案。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遂宁市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工作。
3.对社会上的民事、刑事、婚姻案件进行审判
4.负责全县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具有法律应用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推动法院改革。
5.负责全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法官及其他法官的工作。协同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
6.报经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本院院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本院副院长、委员会委员、法官。
7.组织法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对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及警衔评定等工作。
9.规划法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0.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承办的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2年底在编职工共有6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决算收入3985.82万元(含其他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决算支出3985.8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我院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预算编制工作的各项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根据上一年度财务支出情况和下一年度预计使用情况进行了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金收入等各项收入预算的编制,以及基本支出、事业类项目支出、运转类项目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的编制。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我院严格执行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并按要求加强了预算和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保证了单位日常工作和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单位的良性发展。
(三)自评质量
我院从预算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完成结果、内部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在2022年顺利完成了绩效目标,在临聘经费等项目上都发挥了相应的职能职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大英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支付各项费用,未出现无预算支付的现象,财务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办理事项,资金专款专用,绩效突出。
(二)存在问题
一是年末存在少量结转资金,主要是业务装备资金需上级部门审批,故使用周期较长。二是决算开支中少数细项与预算有差异。
(三)改进建议
(1)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附件2
2022年临聘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临聘经费项目是为保障我院办案任务的顺利完成,特聘请55名书记员辅助办案,按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匹配资金,共计220万元,用于书记员的工资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聘请55名书记员辅助办案。
2.保障书记员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