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2021年度四川省中共大英县委统战部部门决算说明

2022-9-4 08:5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0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摘要: {"原始ID":"556f35b581de473e80ddec1bf8b8fe06","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4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附件":[{"Filepath":"/UploadFiles/2023/09/18/87c85eba-00e5-4721-bae1-4d8a60dfee4c.XLS","Name":"中国共产党大英县委员会统战部.XLS","Filetype":".XLS"}]}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民族事务、统战团体经费、统战管理经费项目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中共大英县委统战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族工作专项以外的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中共大英县委统战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大英县委统战部属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代管1个群团部门。县民族宗教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下属事业单位名称是大英县民主党派和宗教文化服务中心;代管大英县归侨侨眷联合会。  

(二)机构职能。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统一战线工作;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全县统一战线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牵头协调处理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管理有关干部及组织统一战线的重大活动。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总支(支部)、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受县委委托,向民主党派通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各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统战工作。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