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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2018-2-26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4| 评论: 0|来自: 县政府办

摘要: 大府〔2018〕24号 签发人:胡铭超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的报告市政府: 根据《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遂法府建办函〔2018〕1号)精神,结合《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遂委发〔2016〕20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

大府〔2018〕24号                                                                                         签发人:胡铭超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

2018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市政府:

        根据《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遂法府建办函〔2018〕1号)精神,结合《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遂委发〔2016〕20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33号)等要求,我县对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带头示范,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定践行“四个亲自”和“五个同”,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今年以来对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批示共15次,听取汇报6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3次,深入一线督查4次。二是编制实施方案。对照《纲要》精神并结合省市要求,及时制发了《大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单位。印发《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大府办函〔2017〕101号),对7大工作重点和28项具体任务作了详细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查考评。采取定期暗访、督促、检查等多种方式,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县依法治县办、县政府法制办统筹抓好专项督导、专项督查和跟踪掌握,强化依纪依法问责,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强化典型示范。组织县级执法部门及乡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选出县环保局、县国税局、县国土局、县卫计局、通仙乡等5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形成了示范先行、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依法行政工作局面。

        (二)抓实“放管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了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承接工作,切实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16号),对外公布了《县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大府办函〔2017〕149号),指导县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并扎实开展随机抽查工作,防止“任性”检查和执法寻租。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组织县级部门对照《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进行对应清理,动态调整,于2017年11月重新公布了第一批涉及24个县级部门的权力清单。县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县级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及时反馈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2017年1—10月,全县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10244件。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按时完成了政务化一体化平台的事项认领、完善、上报工作,相关执法部门正加紧开展案件的录入工作。

        (三)严把审查关口,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共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二是及时开展了包含“放管服”改革和环境保护在内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全县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4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3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件。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成立了县政府办牵头,政府法制办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文件清理小组,定期对实施已满两年以上规范性文件,从目的实现程度、与新法律法规的相容性、继续实行的必要性方面进行审查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专家、法学教授、专业律师组建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全程参与县政府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决策、遗留问题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特性,聘请专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涉法事务。2017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80余件。二是高效完成法律审核事务。2017年,县政府法制办共办理县政府各类涉法事务40余件,一般行政性文件(非规范性文件)150余件,其中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查40余件次。三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大英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着力解决政府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合同履行中规避法律风险不力等问题,全年审查政府性各类合同40余件。四是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组织各县级部门对直接关系民生、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或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为决策的延续、调整或终结提供充实的依据。今年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部署,共报送《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土坯房及土坯混合房整治政策后评估报告》《大英县民政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大英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实施办法>的后评估报告》等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按照省市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稳步推进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二是深化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督促指导县级部门严格执行省直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标准,对前期制定并公布实施的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外的裁量标准予以优化和完善,强化裁量标准适用,确保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落到实处。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县36个行政执法单位1017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及时开展了清理工作,4月、7月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依法行政培训,12月组织173名拟新进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把好“进门关”。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重点单位评查及案卷抽查,对县公安局、县地税局、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县林业局等5个案卷质量优秀的单位进行了表彰。五是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制发《大英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大法衔办〔2017〕1号),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平台应用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力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六)强化权力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会前学法常态化。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近期,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援助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体学法已成常态。县政府要求每次会前学法,既要深刻领会法律条款,还要分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步工作措施。二是主动接受工作监督。按照《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大府办函〔2016〕181号)精神,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县政协通报情况,主动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三是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遂宁日报·大英专刊》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公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公告,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将政府决策进一步民主化、透明化。一年来,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33600条。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多措并举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积极畅通行政调解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有效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及时优化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将行政调解贯穿审理全过程,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2017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受理9件,受案率为100%。其中,县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件,县公安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县公安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经过审理后,全部予以维持,无一件复议后起诉或者信访。三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大英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大府办发〔2016〕6号),2017年,我县共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2件,10件需负责人出庭的行政应诉案件中,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占应诉案件总数的100%。

        (八)创新机制体制,全力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一是设立了综合执法机构。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回马镇实际,制发了《回马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组建了回马镇综合执法局,明确专人从事回马镇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二是完成了县级部门首批执法权限下放。按照“能放能接、急需先放、分批下放”的原则,将县执法局、国土局、卫计局、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食品局等8个县级部门共148项行政执法权力(其中:直接下放20项,委托下放57项,延伸服务71项)下放给回马镇人民政府。三是积极开展综合执法具体工作。回马镇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多次组织县执法局回马执法中队、回马派出所等单位,开展了综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回马镇违规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随意焚烧秸秆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回马镇政府社会管理服务和行政治理能力。

        二、存在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纲要》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决策制度还存在不够科学,责任划分还有不很明确的地方;二是依法行政考核方式、标准还不完善;三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四是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一些法律障碍较难突破,县级部门下放权力方式主要体现在延伸服务,无法直接下放,综合执法证件目前无法办理。

        三、2018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省、市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和取消的审批事项落实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办事流程,认真编制县内办事指南。动态优化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二)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建立法律人才专家库,落实法律顾问列席各级各部门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实施前的法律咨询服务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大纠错力度,提升备案审查的效果和权威。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学法,改进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和实效评价,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力度,增加其在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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