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发〔2023〕17号
大英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大英县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村规民约完善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事办:
现将《大英县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村规民约完善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民政局
2023年2月10日
大英县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村规民约完善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乡风文明建设工作要求,培育文明乡风,推进移风易俗,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大英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的通知》(大文明办发〔2023〕4号)精神,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自治组织建设和村规民约完善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乡风民风美起来为目标,着力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大美大英”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良好文化条件。
二、总体目标
(一)突出群众主体。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自觉践行,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充分考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二)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摸清摸准自治组织建设和村规民约现状,把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围绕自治组织建设、作用发挥及村规民约制定、宣传、执行等方面,找准问题、抓住重点、切中要害,有针对性地解决自治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作用发挥不突出和村规民约千篇一律、不符合实际、无人知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突出因地制宜。自治组织建设和村规民约完善工作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分类指导。自治组织建设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及时补充人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村规民约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做到内容具体、措施有效、便于执行。在推进过程中,对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宜的,要及时修正、健全完善。
三、工作内容
(一)自治组织建设行动
1.积极动员部署发动。各镇(街道)指导各村(社区)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村(社区)自治组织(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建设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标语、文化墙、微信群、QQ群等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建立健全自治组织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责任人:各镇(街道)社事办主任
2.选优配强组织成员。积极指导辖区各村(社区)进一步健全完善自治组织,完善自治组织架构及人员组成,推选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干部、教师、乡贤、道德模范等担任组织成员。
完成时限:2023年3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