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相关防灾责任人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相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密房前屋后斜坡、靠山靠崖、沟口等危险地段巡查与监测;做好隐患点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准备,必要时,组织指导隐患险情受威胁人员果断提前转移避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预警结束
超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预警响应结束。
三、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1.凡是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各村(社区)委员会立即向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即刻上报县应急局。
2.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报告内容: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已采取的对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伤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
(二)先期处置
各村(社区)委员会根据灾险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地质灾害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危险区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按照预定的预警方式和撤离路线,组织受威胁群众避让或采取排危除险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盐井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及其责任人按各自职责立即到达规定岗位,紧急组织抢险救灾。
(三)抢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