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4日至7月20日)。镇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开展各领域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各企业、村庄、社区,全面排查检查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问题隐患,积极配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找准、查实问题隐患,确保检查不留盲区。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21日至7月27日)。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针对前期排查以及今年以来国省市县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攻坚,列表上图、挂账销号,全面压实整改责任,逐一落实整治措施,全力指导督促企业、点位全面做好问题隐患整改,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切实防大风险、治大隐患、遏大事故。
(四)综合督导阶段(7月28日至8月8日)。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对重大风险点位进行全面梳理建档,组织执法力量深入一线督导,并与国省督导组形成工作联动,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开展蹲点式督导和值守,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严格执法,对自然灾害点位隐患整改不力或管控不到位的严格警示曝光、约谈通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专班要开展综合督查,运用“两书一函”、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和工作责任落实,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将在县级督导前对各村(社区)、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隐患不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