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236.49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8.1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较2023年减少176.43万元,部分常年项目预算较2023年减少1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8.15万元,占81.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7万元,占8.91%;卫生健康支出37.85万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80.32万元,占6.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6.8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4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卓筒井杯”全国首届书法大赛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09.4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其他文化旅游的专项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57.2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预算数为3.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款)2024年预算数为9.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2024年预算数为26.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2024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支出(款)2024年预算数为80.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9.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11.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0.05万元,下降0.4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逐年递减公务接待费。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桃花美食月、文物保护、群众文化活动、广播电视等公务活动的交流学习、考察调研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现有特种用车—电影放映车1辆,由单位自行管理,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特种用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特种车辆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文旅市场综合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8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列支会议费。
(二)培训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列支培训费。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24.14%。主要原因是文旅公务活动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1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3万元,下降4.1%。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1179.0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897.69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11.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69.7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