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审批。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设计行业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和林地管理。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评价。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火情监测预警、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到林草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一旦火灾达到本级应急响应最低条件,第一时间提请同级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组织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2.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4.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质量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5.负责全县林业发展和造林绿化,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全县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检疫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研究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16.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荒漠化防治、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7.配合省、市对县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除中心城区外)、测绘地理信息等违法案件。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编制数 132名,年末实有人数10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本级预算收入217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5.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本级预算支出2135.51万元,支出比率98.16%。其中:基本支出1654.25万元,项目支出481.2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为全面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量入为出、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要求对县本级预算资金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2175.52万元。
1.人员类
人员类本年预算数1537.65万元,实际支出数1537.65万元,支出比率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本年预算数161.89万元,实际支出数161.89万元,支出比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本年预算数3.66万元,实际支出数3.66万元,支出比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本年预算数1.47万元,实际支出数1.47万元,支出比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本年预算数57.63万元,实际支出57.63万元,支出比率100%;住房公积金本年预算数121.63万元,实际支出数121.63万元,支出比率100%;行政运行本年预算数196.05万元,实际支出数196.05万元,支出比率100%;事业运行本年预算数882.56万元,实际支出数882.56万元,支出比率100%。乡村规划师和聘用人员经费本年预算数98.5万元,实际支出数98.5万元,支出比率100%;公务交通补贴本年预算数14.25万元,实际支出数14.25万元,支出比率100%。
2.运转类
运转类本年预算数116.6万元,实际支出数116.6万元,支出比率100%。其中:行政运行本年预算数20.9万元,实际支出数20.9万元,支出比率100%。事业运行本年预算数95.7万元,实际支出数95.7万元,支出比率100%。
3.特定目标类
特定目标类本年预算数521.27万元,实际支出数481.26万元,支出比率92.32%。其中: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项目年初预算数5万元,实际支出数0万元,支出比率0%;卫片执法项目年初预算数20万元,实际支出数11.31万元,支出比率56.55%;土地评估项目年初预算数27万元,实际支出数27万元,支出比率100%;土地出让宣传包装项目年初预算数5万元,实际支出数4.57万元,支出比率91.4%;森林防火项目年初预算数14.5万元,实际支出数10万元,支出比率68.97%;不动产登记证书购置项目年初预算数5.62万元,实际支出数0万元,支出比率0%;不动产登记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年初预算数5万元,实际支出数0万元,支出比率0%;不动产登记中心职业责任保险项目年初预算数25万元,实际支出数24.5万元,支出比率98%;全县基本建设征占用退耕还林地异地置换项目年初预算数7.65万元,实际支出数7.65万元,支出比率100%;林地报征资料编制项目年初预算数20万元,实际支出数12.56万元,支出比率62.8%;土地报征资料编制项目年初预算数20万元,实际支出数20万元,支出比率100%;2022年度变更调查项目年初预算数20万元,实际支出数20万元,支出比率100%;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费项目年初预算数8万元,实际支出数7.77万元,支出比率97.13%;规划督察员补助项目年初预算数8万元,实际支出8万元,支出比率100%;市局派驻乡村规划师补助项目本年预算数0.6万元,实际支出0.6万元,支出比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本年预算数2.6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支出比率0%;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项目本年预算数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支出比率100%;地(矿)产交易服务费专项经费本年预算数300万元,实际支出300万元,支出比率100%;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本年预算数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支出比率100%;(2023年度)大英县基于202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开展耕地动态监测本年预算数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支出比率100%;2023年度“两新”党建工作项目本年预算数0.3万元,实际支出0.3万元,支出比率100%。
(二)结果应用
1.制度建设方面
2023年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完善、更新内部控制建设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业务流程、审批程序依法、依规、科学、高效做好财政资金使用管理。
2.项目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更新预算绩效申报指标体系,提升项目预算申报规范性。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操作系统要求,科学编制项目入库绩效申报表,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更新预算绩效申报指标体系。二是严格项目预算资金支出管理,提升预算资金支出科学性。按照预算申报项目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要求,按照项目进度申报用款计划,严格项目支出指标管理,提升资金支出规范性、科学性。三是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机制,全覆盖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信息公开,提升绩效评价考核规范性。
3.信息公开方面
2023年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部门预算公开,年中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评价,督促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年底根据决算批复,按照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评价。
(三)自评质量
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开、公平、科学、择优”原则,采用“定性+定量”综合评价法,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评价遵循“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撰写报告”工作流程,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开展自查整改,改进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满分90分,自评得分87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编制方面。年初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指标设置科学性、精细化程度方面还有待提升。二是绩效评价开展方面。年度绩效目标评价考核指标设置还有待优化,评价方法、评价程序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改进建议
一是统筹谋划,科学设置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预算绩效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及时完善部门预算绩效考核制度,积极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考核评价,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提升预算项目支出效益,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支出绩效。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