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26.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63.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6.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支出决算为12.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9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03.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7.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5.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了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4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万元,占57.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加油费用,公务车日常新能源(电)出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完成预算1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2.04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26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蓬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接待各项检查、拆迁、脱贫攻坚等发生的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蓬莱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6万元,比2022年减少76.97万元,下降39.5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了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蓬莱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蓬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村(社区)干部报酬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项目、村(居)小组优化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两新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社区干部保险项目、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项目、乡镇财力保障项目、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蓬莱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人大代表日常办公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政协日常办公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其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政协事务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关心下一代工作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用于非公经济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用于镇机关食堂的支出。
1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指用于武装基层工作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支出、群众艺术馆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城乡社区治理、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岗位补贴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河流治理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管公共设施(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日常办公费。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4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4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4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蓬莱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大英县蓬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蓬莱镇党委、蓬莱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镇党建、社区(村)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对镇人大工作机构、人武部、群团组织等的领导。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加强社区(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村)综合服务功能。
4.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协助相关部门负责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