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部门协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对医共体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医共体项目的规划和审批、监督项目的实施,负责落实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政策,支持县域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县委编办负责制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县国资局)负责落实与医共体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和补偿激励政策,加大对公立医院人员经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做好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耗材招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人事和薪酬制度,建立与医共体建设相适应的激励政策;县审计局负责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