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搜索

大英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的通告

大英新闻 发表于 2025-8-15 17:40:54|来自:四川遂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发布如下举报奖励通告:

一、本通告所称举报人,是指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来访等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个人。

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供述同案犯毒品犯罪事实、在押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毒品犯罪事实或者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不适用本通告。

二、举报人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以及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可以公开或者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三、本通告所称毒品违法犯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5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5克以上10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5000元;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奖励1万元;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2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五、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千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奖励5000元;缴获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1万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0千克以上1吨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六、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20万元。

七、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八、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九、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十、举报吸食、注射毒品的,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

十一、举报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00株以下每案奖励300元;100株以上3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元;300株以上5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1000元;5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罂粟幼苗5千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

十二、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十三、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

十四、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按照上述标准最高项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十五、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快递等从业人员在查验工作中发现并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按照所缴获毒品、涉毒物品的数量,可以对提供毒品犯罪线索人员进行奖励。

十六、同一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如其他举报人提供线索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或者主要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

举报人同时向两个以上公安机关举报的,由直接破获案件的公安机关申报奖励,不重复奖励。

十七、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2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八、举报人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九、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履行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0825-7829626;0825-7822679

来信举报:四川省大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四川省大英县盐井街道民生路183号),邮编:629300。


大英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无回复,精彩从你开始!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 主题

    3007
  • 回复

    3006
  • 积分

    9480

热门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