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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大英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授予彭黎明、詹海东同志“大英县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大府发〔2026〕4号),对彭黎明、詹海东两名同志的英勇事迹予以表彰。 2月22日,大英县盐井街道白鹤社区居民彭黎明在顺河路用餐时,突闻车辆落水呼救声,他毫不犹豫冲向河边,纵身跃入冰冷河水,游向事故车辆,确认车内无被困人员后,护送脱困司机安全上岸。3月9日,遂宁市安居区凤凰街道黄林社区居民詹海东下班途经郪江中路老盐厂大桥时,发现一名老人在河中挣扎,他立即停车脱去外衣,跳入水中将老人成功救起。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树立先进典型,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及《大英县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大府办函〔2017〕85号)等相关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彭黎明、詹海东同志“大英县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分别给予彭黎明1万元、詹海东1.5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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