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优化提升“引客入遂”市场消费环境,保障国庆黄金周期间广大消费者放心舒心消费,根据《食品安全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餐饮商户应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减少食品浪费,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材料,不得超能力、超负荷接待。 二、食品销售商户应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禁销售假冒、劣质、三无、过期等问题食品。 三、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店、停车场等服务场所应明码标价,严禁商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餐饮店等场所经营商户应严格遵守诚信计量相关规定,不得缺斤短两。 五、经营商户应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法诚信经营,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以次充好、恶意违约毁约,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 对破坏市场消费环境、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欢迎八方来客、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若发现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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