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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峰镇林长制工作相关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2-3-21 10:2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1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摘要: {"原始ID":"08f37b274fb44d74b0ba04e6c6f5e006","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1日","发布者":"大英县人民政府","附件":[]}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及由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引发的森林资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处置保障工作。

玉峰卫生院:负责松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除治工作队伍作业过程中的意外伤病救护保障工作。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队伍组织建设、预防、监测、除治工作各阶段的报道,多种形式松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倡导群众参与、人人有责,正面引导,提升全民防控意识。

各村委会:属于松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第一线,直接负责观察、发现、报告等工作,并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划分好灾害等级区,组织联防队伍,并积极参与各级防治工作。

五、监测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异常应在当日内向镇政府和林长制办公室报告,林长制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

六、防控区域划分

根据我镇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全镇所有村均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区。

七、疫情确认和预警

巡查人员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枯死林木,在经过现场查勘和初步判断为不明原因死亡后,各村应在3日内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镇林长制办公室协调镇林业工作人员务必立即实地核实并以影像和初步判定的书面文字报告到县政府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一旦确定为林业有害生物疑似疫情,要配合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尽快查清感染范围、感染程度,并如实向上一级报告,立即发出预警通报。

八、加强林区抚育管理和树种改造

一是对全镇零星分布的枯死林木和濒死木进行及时清理清除林区,现场烧毁,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传播几率。

二是结合各类项目造林,有目的的通过新造、改造、补植等措施,有计划地营造阔叶树种,形成生物隔离带,降低林业有害生物传播风险。达到科学防治的目的。

九、强化巡查执法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工作人员和村级护林员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外来苗木、木材的巡检力度,配合森林公安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调运行为,阻断林业有害生物通过人为传播途径进入我镇。

十、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经县林业主管部门局确认为林业有害生物疑似疫情后,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镇级应急准备,全面开展疑似病树的清除、疫情范围调查、疫情监测、应急物资和资金等先期准备工作。    

(二)灾情通报

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各村灾情监测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级指挥机构报告,同时将情况通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当灾情涉及或影响到相邻行政区域时,要向相邻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通报。

(三)成立现场工作组

1.专家、技术人员工作

 长:卢小艳(副镇长)

  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员、各村(社区)干部。    

 责: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组织灾情除治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灾情发生地区落实各项除治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工作组

      长: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员: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成员、各村(社区)干部

 责:首先划定疫区封锁范围,调集药械、药剂、除害封锁设施和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急储备物资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除治队伍,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全力除治,严禁一切携带林业有害生物等材料外运。同时,组织专家现场指导灾情除治和防控工作。

3.疫木处理工作组

 长: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卢小艳(副镇长)

 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镇村建设管理办成员

 责:按照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监督指导对辖区内疫木的采伐、运输、和安全加工利用实施全程监管,疫木采伐迹地应当及时清理枝、皮、叶等剩余物,并就地集中烧毁,彻底清除病源,杜绝病死松树及采伐剩余物流失,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

4.后勤保障组

 长:罗宇洁

 员:财政工作办公室成员

负责应急经费保障和应急物资供给

5.信息报送工作组

 长:彭景宏(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员: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成员

 责:在除治过程中,每天向外发布和向上一级指挥机构上报灾情除治进展情况。

(四)应急结束

连续3年监测无该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经县、市防控指挥部派技术专家确认后,按照国家规定除治合格,报上一级批准撤销疫区,同时结束镇级应急响应。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玉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回复灾后重建和疫区植被恢复,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标示标牌等设施。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

玉峰镇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为更好地保护全镇森林资源,维护林业生态安全,预防和控制全镇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下列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一)重大破坏森林、林木事故:包括重大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和林木(含幼树)等事故;

(二)重大破坏林地、湿地事故:包括重大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湿地资源及生态系统等事故;

(四)重大破坏野生动(植)物事故:包括重大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或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伐采挖、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事故;

(五)重大林权争议引起破坏生态设施事故:包括重大林权争议引发群体性械斗、哄抢及毁坏林业和生态建设重要设施与设备等事故。

二、事故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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