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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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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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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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
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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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 3C 认证
证书的产品,并与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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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导体截面积应符合有关标准规
范和场所用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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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表箱、配电盘(柜)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设置的短路、
漏电等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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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
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 2 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
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部不应堆放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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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气线路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
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敷设在可
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
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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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关、插座、电热器具是否靠近可燃物,并采取隔热、
散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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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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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线
路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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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
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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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
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随意拉接
临时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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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应在场所内停放电动车或对电动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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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营业场所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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