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固体法》第六十二条) |
14.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1 |
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性应急预案有相关篇章或有专门应急预案)。 |
A.应急预案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B.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C.有应急预案中要求配置的应急装备及物资; D.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改变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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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检查(查看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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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固体法》第六十二条) |
15.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1 |
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
1.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得1分。 |
资料检查(查看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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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
2 |
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
对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0吨以下的企业:
对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含)以上的企业,近一年内组织了应急演练,以下每项要求符合得0.5分;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得0分。 B.有演练的图片、文字或视频记录; C.有演练后的总结材料; D.参加演练人员熟悉应急防范措施。 |
资料检查(查看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现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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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业务培训(《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第五条) |
17.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
1 |
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输、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
A.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 B.参加培训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较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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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检查(查看培训相关材料)、现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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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贮存设施管理(《固体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 |
18.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
2 |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 |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经核准的试生产期内。得2分。
注:对《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前已建成,又未发生改建、扩建的项目,该项不适用。 |
资料检查(查看环评及批复、验收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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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
12 |
贮存场所地面作硬化及防渗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危险废物管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需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
A.贮存场所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 B.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并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C.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 D.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危险废物管理; E.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需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 F.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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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贮存设施管理(《固体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 |
20.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
2 |
做到分类贮存。 |
A.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贮存,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B.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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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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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
3 |
有台账,并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
1.台账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得3分。
注: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包括: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签字等内容。 |
资料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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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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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利用设施管理(《固体法》第十三条) |
22.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
2 |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 |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经核准的试生产期内。得2分。 |
资料检查(查看环评及批复、验收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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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台账,并如实记录利用情况。 |
1 |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况。 |
1.建立了危险废物利用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的种类、数量、操作人员等基本情况,且定期进行汇总(每年至少汇总一次,并装订成册)。得1分。 2.未建立台账或台账记录与事实不符。得0分。 |
资料检查(查看台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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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利用设施管理(《固体法》第十三条) |
24.定期对利用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2 |
监测项目及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1.近一年内按照管理要求项目及频次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得2分。 2.近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但监测项目或频次不足。得1分。 |
资料检查(查看环境监测报告)、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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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处置设施管理(《固体法》第十三条、五十五条) |
25.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
2 |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 |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经核准的试生产期内。得2分。 |
资料检查(查看环评及批复、验收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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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
1 |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
1.建立了危险废物处置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的种类、数量、操作人员等基本情况,且定期进行汇总(每年至少汇总一次,并装订成册)。得1分。 2.未建立台账或台账记录与事实不符。得0分。 |
资料检查(查看台账记录,并与处置情况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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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处置设施管理(《固体法》第十三条、五十五条) |
27.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 |
2 |
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1.近一年内按照管理要求项目及频次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得2分。 2.近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但监测项目或频次不足。得1分。 |
资料检查(对照相关标准查看环境监测报告)、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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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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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达标 □ 基本达标 □ 不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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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标准: 1.无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50分,40-50分为达标,30-39分为基本达标;29分及以下为不达标;有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55分,44-55分为达标,33-43分为基本达标,32分及以下为不达标;有自行利用和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60分,48-60分为达标,36-47分为基本达标,35分及以下为不达标。 2.第12条为否决项,即该项不得分,则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3.考核年度内企业由于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发生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
附件2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环保负责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检查人员: 姓名: 单位: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姓名: 单位: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姓名: 单位: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 3.对危险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4.根据评分细则给出得分。 5.备注栏可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 6.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同时产生新的危险废物的,应执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管理计划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7.检查的主要内容不适用的,计为0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界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