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细致谋划,周密部署,认真落实“七个强化”,力争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同时将“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等相关情况报告给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争取地方党政支持,形成党政、司法共同解决执行难的合力。
二是强化执行力量。全院“人、财、物”向执行工作倾斜,抽调有经验、业务强的干警充实执行力量,强力推进执行工作警务化管理模式,加大司法警察保障执行工作力度。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办案行为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执行力度不够,工作效率低、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问题。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建立实行“局长督察”制度,执行局局长不定时随机抽取各办案人员案件,了解执行进程,查阅执行卷宗,发现问题要求执行人员说明情况并限时整改,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强化技术支撑。推进引入网络司法评估和拍卖系统应用,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推进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运行,基本改变“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模式。用好“点对点”“总对总”执行司法查控系统,逐步取代传统耗时耗力的查询方式,从“车轮上执行”向“键盘上执行”转变,全面提升执行效率,全面实现“有案必查、一案一查、未结案经常查”。
五是强化“民生执行”。对于涉民生执行,特别是涉众多民工工资、将倒闭企业的执行案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企业第一手资料。对“僵尸企业”及时处置资产,保障申请人权益,对有人接手、有资金注入可继续生产企业请工业发展局协调处理,在盘活企业的同时保障民生。
六是强化“风险告知”。印发《执行案件风险告知书》,由立案庭在立案阶段送达申请执行人,告知其执行相关风险。宣传执行难的界定,增强群众对执行难的认识,让其理解执行难的成因具有复杂的社会因素,不能简单归结为法院执行不力。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
七是强化执行威慑。充分运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和手段,按照“严格依法、严厉打击、打准打稳”的原则持续保持对“老赖”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大英法院将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部署,坚持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集思广益,着力破解执行难;坚定不移地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及增强人民法院执行权威、司法公信力为宗旨,力争实现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