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大府办函〔2014〕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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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
复 函
民进大英县总支部委员会:
你们在县政协第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建议》(第7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我县已经通过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大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西部大英网站、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栏、向每家每户发放的医保证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向参保群众宣传解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权利、义务和报销办法,尽可能的让广大参保群众熟悉并掌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14年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470447人,比2013年新增参保23069人,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
二、加强基金监管,防范基金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督管理,防范医保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一是我县人社部门根据《内控制度》加强了医保经办机构内部自身的风险点防控、监督和管理;二是我县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成立了稽查股、督查股,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内部审核保险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对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制定了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均次费用控制、总额控制、单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医疗机构约谈制度,今年对存在未严格执行“四合理”的6家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四是开展了县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方式改革,异地住院报销由县医保局直接与院方核实后以零现金方式直接为参保患者报销。五是建立了驻院代表制度,加强日常住院监管,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防范基金风险。
三、加强协调配合,规范医疗行为
一是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在县人社和县卫生部门倡议下正在筹建大英县民营医疗机构行业自律协会,规范各医疗机构的不合理竞争;二是在县人社、县卫生局的通力配合下,加强了医保专管员队伍培训和制度建设,对各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建立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约谈制度、情况通报和专家会审制度;三是建立了由县人社、卫生、药监、发改和工商等部门组成的两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准入退出机制;四是医保经办机构与保险公司建立了住院协查制度。各部门通力合作,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从制度上来管理医师手中权力,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截至目前,共发现涉嫌套取骗取医保基金7起,并已立案,涉及金额42万余元。审扣不合规费用98万元,约谈医疗机构11次,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
四、整合资源优势,强化管理服务
我县于2013年4月在全市率先将原来的新农合局和县医保局经办机构进行了整合,解决了医保体系条块分割的问题,理顺了监督管理体制。同时,为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强化管理服务,铸就一支水平高、业务精的监管和审核队伍,我县将从县人口计生局从事医技工作的人员中选调10人通过业务再培训后充实县医保经办机构。在网络建设、软件开发和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已由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出资为各区(县)统一开发软件,建立信息平台,满足医保业务需要。为确保居民办事方便,在县人社局统一领导下,建立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导办员制度等。
五、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城乡接轨
我县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在全市率先将原农合局和医保局整合,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并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制度整合,改变原来人为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统一,推进城乡接轨,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参保范围和项目、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支付标准、经办流程、信息管理“六统一”。
感谢你们对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大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
(联系人:徐 琳;联系电话:15983080099)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