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治理。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格重点车辆登记审查,逐一联网核查运输资质,严把“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登记准入关和大中型货车等重点驾驶人考试准入关。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重点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运源头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货源单位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货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安装称重设备,规范货车装载,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出站(场)上路。
(2)运用大数据开展精准治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6座以上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行驶轨迹的分析研判,梳理重点车辆清单,精准布控、精准查处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对于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信息,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现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营运性质车辆数据等信息互通共享,加强精准协同治理。加强对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客车乘客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问题分析,排查重点车辆、驾驶人和运输企业,加强核查处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3)强化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旧桥梁改造整治。深入开展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维护。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4)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机制,扩大救助范围,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效率。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加强现场救援救治指挥调度,根据交通事故伤员伤情选择医疗基础条件好、相关创伤急救能力强的医院,提升伤员救治成功率、降低救治无效死亡率。
(5)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本质水平。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事故的险要路段或平交路口,全部完成“三必上”“五必上”改造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县经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1)持续强化“平安工地”建设。制定“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严格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深入推动“坚守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加大瓦斯隧道、高墩大跨桥梁,高边坡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加强施工方案,特种设备,隧道通风管理,落实高空安全防护等安全措施。
(2)持续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设船舶集中停泊区,完成防洪桩建设任务,力争主要点位“船船有泊位,主缆有系桩”。全面启动平安渡运工程改造提升,建成“平安渡运”渡口,推进渡运与“金通工程”有效衔接。
(3)持续整治船舶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和分类处置,推动隐患船舶规范提升,老旧船舶清理淘汰,灭失船舶集中吊销,建立船舶检验提醒制度,确保应检尽检,提升船舶质量,控制船舶数量。强化水上交通一线监管,突出赶场渡、学生渡和旅游码头等重点,加强客渡船舶和旅游船舶安全监管,坚决落实“六不发航”、重点渡口签单发航和救生衣行动等制度。
(4)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进一步落实“双段长”制,推动设立“双段长”工作制办公室,落实人员和责任,细化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风险问题清单,强化工作考核,加大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实行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推进“平安道口”安全整治,落实移交后的公跨铁桥梁养护维修工作,组织开展好船舶碰撞铁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推动全县铁路安全环境持续改善。
(5)巩固邮政寄递安全整治工作,严密防范安全风险。
压实寄递安全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严格实施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进一步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深化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寄递安全防线。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1)深入推进城市安全韧性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体检工作。梳理总结城市体检试点经验,开展体检结果应用探索,健全完善“城市体检发现问题、城市更新诊疗问题”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更新改造,强化城市规划管理,优化城市防灾工程、避难疏散空间、公共卫生、客运站场等安全环境建设,严格规划管理控制新建建筑高度,加强特殊场所安全管理,推进安全城市建设及可持续发展。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灾害风险普查,摸清防震减灾底数和短板,推进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改造。开展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审批专项清理,加快推动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酒店)、车站码头以及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等房屋隐患工程治理。深入推进城市内涝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做好排水管网疏通清淤、问题窨井盖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推进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等危大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管控,巩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成果。加强其他专业建设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涉及消防审验的重点问题疑难问题攻关,强化政策标准、培育技术支撑体系,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源头防范消防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建筑施工、物业服务、监理企业清单制提档升级,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版、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地见效。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调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健全安全监管机制体制,解决专业人员和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3)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持续深入开展“住建安全在行动”暗访明查,加大对事故和隐患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有关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燃气经营者、房屋产权人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加大对事故多发、上升企业进行提醒、警示约谈力度。强化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信用管理,加大联合失信惩戒力度。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1)巩固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动落实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并严格实施考核,制定实施园区企业安全执法检查计划,统筹安排并牵头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
(2)健全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工业园区等功能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封闭化管理。
(3)提升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限期整改提升,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
(4)提高园区安全基础。提升遂宁化工救援(大英)应急能力,加快建设园区微型消防站,实现园区企业全覆盖。完善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储备机制,有针对性地储备公共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强化园区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广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县经科局、大英经开区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