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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6-9-1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2d89c2dfead34b14ac7c6d4d9440e9f3","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发布者":"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

大食药监发〔2016〕73号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陆续发生多起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为有效防范类似事件,省食安办下发了《关于做好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川食安办〔2016〕37号)文件,为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市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夏秋季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遂食药监管办〔2016〕121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相关股、室、队、所强化风险意识,迅速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把采购关,在生产、加工、销售野生菌时,不得在可食用野生菌中混入有毒品种。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有毒野生菌危害的认识,杜绝采摘、销售、食用有毒野生菌行为。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发生中毒事件,要迅速组织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妥善处置中毒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切实加强宣传预警

   各相关股、室、队、所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网站、宣传画、宣传单、宣传标语、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有毒野生菌的危害,及时、不间断发布预警信息。推动防控有毒野生菌中毒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使不采集、不随意食药野生菌等自我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二、着力推动齐抓共管

   各食药监管所要加强对各类市场的巡查,采取果断措施,切断野生菌中毒源,严禁食品经营单位采用野生菌作为食品原料或提供给广大市民食用;提醒经营者和市民不采摘、不食用、不购买、不销售野生菌;综合应急股要协调卫计部门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中毒救治工作;协调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含托幼机构)的宣传;协调旅游、民政等部门做好旅游景区、养老机构食堂的宣传。

三、扎实开展应急管理

综合应急股要及时召开风险研判会,总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趋势和规律,增强防控食物中毒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各相关股、室、队、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群众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要迅速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彻查食物中毒原因。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迅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各相关股、室、队、所要密切关注掌握相关信息和情况,时刻关注舆论信息,做到反应快速,处置及时,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股、室、队、所要从顾大局、保安全、促和谐的高度,认真隐患排查,强化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严肃查处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抓好宣传,强化意识。各相关股、室、队、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相关知识的宣教工作,劝导经营者和市民不采摘、不食用、不购买、不销售野生菌。

   (四)积极防控,加强应急管理。各相关股、室、队、所要注重提高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如发食品安全事件,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应对,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

附件: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相关知识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相关知识

   一、野生菌食物中毒发病原因及症状

我省有大量野生菌生长,有些菌类可以食用,而有些菌类是有毒的。有毒野生菌之所以会引起中毒,是因为其中含有有毒物质(毒素),如:破坏人体肝脏和肾脏的毒肽;引起贫血的溶血素;导致幻觉(如幻听、幻视、狂歌乱舞等)的生物碱;引起呼吸衰竭的红菇素等。由于误食有毒野生菌,这些毒素就会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进而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心脏等器官。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会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

   二、家庭加工食用野生菌注意事项

不要采集或选购不认识的菌类,食用野生菌时不要多种混杂。对自己熟悉并确定为无毒菌的,也不要混杂加工食用,因为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杂炒熟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烹制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尽量不要饮酒。

   三、家庭食用野生菌中毒采取的措施

(一)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二)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然后用汤勺柄、筷子等物品刺激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同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救治;

(三)让中毒者饮用少量糖盐水补充体液,防止脱水导致休克;

(四)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五)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野生菌样品,使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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