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函〔2022〕76号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
复 函
孙利名、曹进、张华、代军、彭红亮、邓伟君、王波、王春林、黄敏、刘一鑫、熊运华、周余洪、查文婧代表:
你们在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大乡镇社区经费保障的建议》(第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村(社区)经费保障情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基〔2016〕7号)文件规定,村级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不低于8万元/村·年,社区不低于3万元/社区·年。
我县目前的保障标准是:村按照改革前村299个村,8万元/村·年标准保障;社区按改革后的个数28个社区,7万元/社区·年标准保障。横向来看射洪市4万元/社区·年,蓬溪县5万元/社区·年。因此大英县对社区运转经费的保障远高于省级要求,也高于我市其他县市(区)扩权县保障水平。
二、改革后村和社区经费保障不同的原因
一是根据村建制调整后文件《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村建制调整优化指导意见>的通知》(大委办〔2019〕97号)明确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按合并前村的个数进行保障,而社区调整后没有明确规定。二是村和社区经费承担的支出责任范围有差异。村级运行维护费8万元,在实践中一般要求办公运转不超3万元,其余用于村级公共设施的运行维护。因社区一般位于镇(街道)驻地,其公共设施的运行维护主要由相关部门或镇(街道)承担、财政补助的运行费主要用于社区办公和服务运转。三是从全市来看,社区调整后各区县对社区运转经费保障均是按照调整后的实际要求保障。四是从财政管理要求来看,坚持零基预算的基本原则,只能按照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全县总的来看,社区建制调整后,社区干部向职业化转变,人员数量有增长,工资社保等待遇有较大提高,财政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均有利于提高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
三、居民小组设置情况
一是按照《大英县社区建制调整和社区治理优化的实施方案》(大村建〔2020〕2号)文件规定,在居民小组设置方面,明确居民小组常住人口不低于2000人,设小组长1名。二是2020年12月全县社区建制调整改革后,全县新增129个居民小组长,其中城市社区96个、集镇社区33个,县财政每年新增居民小组长待遇资金79.72万元。三是今后我们将根据社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对居民小组进行调整优化,配强居民小组长,推动城乡社区治理走深走实。
大英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秦开武;联系电话:0825-782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