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建设,确保领导力量到位 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道路交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各总支书记、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交管办,由交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目前共建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47个(拆迁村除外),有较强法律常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100名村干部兼任劝导员,确保各村所在地主要路口交通安全。同时,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实现组织有秩序、措施有力度、保障有依据,扎实推进安全劝导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硬件建设,确保后勤保障到位 严守选址标准。坚持实地调研与现场实践相结合,对道路交叉路口、进村口等人员车流密集道路的交通安全起到积极有效管控。配齐装备设施。按照要求,桌椅,配备反光背心、红袖标、口哨、手电筒、遮阳伞、移动式栏杆、检查记录簿、宣传展架等设施,统一制作配发至各劝导站。发挥多元职能。着力提升劝导站的“多面手”定位,充分发挥交通安全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生产宣传等功能,强化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规范到位 健全工作制度。制定《隆盛镇农村道路交通劝导员工作职责》等制度,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劝导员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依法指导劝导员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劝导员的工作法治化、制度化、长效化。建立协同机制。派出所、交管办、劝导站三方联动,依法处理劝导过程中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或无理取闹扰乱工作正常开展对象,同时,成立联合监督组,定期不定期对交通劝导工作开展情况、劝导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劝导站健康运行,劝导员履职尽责,劝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强化考核奖惩。定期组织督导组实地抽查并通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选优秀劝导员予以表彰,对考核评定差的劝导员进行诫勉谈话,对确实工作不负责、不称职的劝导员予以清退,对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的,将在责任倒查中核查劝导员工作落实情况。 --强化重点建设,确保履职行责到位 强化路面管控职责。加大重点领域力度,对农村拖拉机、三轮车违章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纠、劝阻和教育,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源头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辖区劝导员优势,协助做好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摸排,保障工作台账数据真实可靠;认真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隐患情况详细清理,从源头上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强化宣传教育职责。充分用好广播、标语,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发挥“农民夜校”阵地教育作用,定期组织辖区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