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镇(街道、度假区)配合,通过强化日常巡查、例行检查的方式,加强对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建立保护区联合执法机制,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利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四)取缔保护区内“三无”船只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镇(街道)配合,取缔保护区内“三无”船只,全部上岸拆解销毁,防止违法捕捞反弹。
(五)水产品及渔具交易市场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水产品及渔具交易市场监管,禁止销售保护区内的水产品,禁止销售禁用渔具。
(六)保护区宣传
县融媒体中心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刊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区环境保护的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对发生的非法捕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英县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蓬莱镇、象山镇、盐井街道主要负责人和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保护区管理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确保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到位。
(二)强化督导检查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的管理职责,统筹协调推进,确保保护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部门做好保护区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同时,对巡查、检查中发现涉及保护区违法违规事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保护区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
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保护区管理的良好氛围。认真梳理保护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对策建议,建立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