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防信息报告
1.预防
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地震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引导群众提高自建房防震强度。
针对镇域内的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地震演练,提高地震发生时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
2.信息报告
地震发生后,立即组织信息员收集各村(社区)、学校等受灾信息,主要包括倒塌房屋、受困及伤亡人数、重要设施损毁、道路损毁、通信、燃气、水电及水库水利工程等。当地村民委员会向镇地震应急指挥部报告,电话:0825-7871071或者119、110。镇地震应急指挥部立即报告县地震指挥部,电话:0825-7997119。
三、应急响应
1.人员排查搜救
地震灾害发生后,镇地震应急指挥部迅速发动本地干部群众开展灾情收集和自救互救工作,组织镇村两级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入户排查和人员搜救工作。
2.医疗救治
组织医疗队伍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请求上级援助异地救治;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及家属安抚工作,及时开展群众心理疏导等工作。
3.群众转移安置
组织受灾和受威胁群众转移,鼓励群众投亲靠友,及时开放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对集中安置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巡查。设立救灾物资集中接受点(库),筹调运送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折叠床和移动厕所等各类生活物资设备,按相关规定实施救灾救助。
4.应急交通运输
及时对灾区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清除路障、疏通交通干道,开辟绿色应急通道,保障救援救灾工作需要。
5.卫生消杀防疫
对灾区饮用水、食品和药品开展监测、巡查和监督,组织开展卫生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制度,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和排污排泄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严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6.社会治安维护
依法从严打击盗窃、抢劫和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7.次生灾害防治
加强地震、气象、空气、水源和地质灾害等环境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及时采取停课停工停产措施,关停受影响厂矿和在建工程等,组织技术人员对水库、堤坝、闸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和输油气管道等开展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及时预报预警和应对处置,减轻或消除危害,必要时组织人员及时转移撤离。
8.社会力量动员
根据需要,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统一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申报、派遣和管理服务工作。
9.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应急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渠道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有序做好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以及后续新闻报道工作。密切关注线上线下舆论动态,开展科普宣教,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10.生产生活恢复
监测灾区物价和供给,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恢复灾区正常市场供应,稳定灾区市场秩序;指导、帮助灾区有序稳妥地组织复学、复工和复产,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11.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采取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四、善后恢复
组织群众自力更生,妥善落实上级政府灾区救助政策,有序恢复生产,重建美好家园。
五、应急保障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地震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认真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方面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六、预案管理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处置方案。
本应急处置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