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完善农产品集中批发市场准入准出制度。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套完善相关设施设备,以信息化为手段,建立“合格证”市场准入和批发市场准出制度,强化农产品附带合格证从产地到集中批发市场有效衔接,确保“合格证”准入、准出通畅。
(4)建立农贸市场、商超合格证准入制度。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农贸市场、县商务经合局加强商超规范管理,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商超严格进货手续,建立完善进货台账,将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作为首选进货商品,经营商户亮证销售。市场、商超经营管理方要配套完善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为经营商户亮证销售提供必要条件。
(5)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微信、微博、电视等多种途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对合格证的目的意义、如何开具、使用、查验以及“达标”内涵、承诺内容、承诺依据等内容进行详细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了解和知晓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社会影响力和消费者认可度,在全社会持续营造自觉开具、规范使用、积极消费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建共治共享。
(三)活动梳理总结阶段(2023年3月)
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进食堂、进学校、进市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对做法经验和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于2023年3月3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建立“进食堂、进学校、进市场”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共同部署、协调推进工作,及时解决活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工作考核。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进食堂、进学校、进市场”活动作为重点内容纳入食品安全考核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