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
大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建宣传报道组;组织协调全县地震灾害事件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统筹指导受影响地区和部门做好地震灾害重大舆情的应对处置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地震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科普宣传;负责灾区国(境)内外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外事办:负责牵头组建外事协调组;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外籍人员受灾信息,协调在灾区国(境)外人员的临时安置和通报工作;负责国(境)外救援队伍的对接工作,配合协调国(境)外救援队伍在遂的搜救行动;负责国(境)外救灾捐赠物资、资金的管理工作;协助县委宣传部制定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外国记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及记者来县内采访管理有关事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侨台办: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台籍人员受灾信息,配合协调在灾区台籍人员的临时安置和通报工作;负责台湾救援队伍的对接工作,协调台湾救援队伍在县域内的搜救行动;负责台湾救灾捐赠物资、资金的管理工作;协助县委宣传部制定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台湾新闻机构及记者来大英采访管理有关事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做好全县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应急供应工作;指导灾后相关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工作;负责指导灾区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负责组织、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经科局:负责牵头组建要素保障组;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负责调配县级医药储备;负责抗震救灾中无线电频率的安全保障;参与组织并指导工业行业领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在县内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推进防震救灾科学技术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等,为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提供科技支撑,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各类学校学生伤亡信息。负责组织、指导灾区教育系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负责组织灾后临时教学点和复课复学工作;负责学校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民族宗教局: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地震灾害后涉及民族、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助地震灾害后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稳定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牵头组建治安维稳组;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110”系统救助接报信息;组织公安民警参加地震救援救助工作;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安全警戒工作;负责组织维护地震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依法打击灾区违法犯罪活动;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震后的救济、救援、救灾工作;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规范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做好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和反馈等工作;负责遇难人员丧葬事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司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监狱、戒毒场所等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组织力量开展震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救灾经费资金的筹措保障工作;向省、市级财政申请地震救援和救灾专项资金;负责资金分配及拨付、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震后灾区应急测绘工作;指导开展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提供灾区地质灾害隐患资料,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林业灾情信息,做好林业领域的抗震救灾、火情排查、生产恢复等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英生态环境局: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安全隐患排查、污染危害分析研判;提供灾区重大污染源分布情况;组织技术力量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灾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应急评估、应急加固、抢险抢修工作;组织建筑结构专家、施工队伍参与救援工作;组织、协调资源和力量搭建临时关键建筑和过渡安置房;组织开展工程震害考察;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建交通运输组;组织、指导震后被毁公路、水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对公路范围内地质灾害灾险情开展应急监测、处置,协助开展交通管制;负责地震应急救援救助工作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运力开展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工作;负责协调调用危化品运输车等特殊救援车辆;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主管行业领域震后水利工程抢险、河道疏浚和次生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和水利设施修复工作;检查、监测灾区农村饮用水源,组织、指导灾区应急供水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震后灾区农业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农业生产,联合有关部门做好震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县商务经合局:协助相关部门协调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依据震情信息发布旅游安全预警提示;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组织、指导做好景区内旅游和旅游团队游客的疏散、转移、安置和救助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地震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广播;宣传报道抢险救灾工作,开展防震减灾主体宣传活动;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组建卫生防疫组;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120”系统医疗救助接报信息;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因灾受伤人员救治转诊、心理疏导干预和疫病隔离封锁等工作;组织调度医疗器械和药品;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建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军队协调组、群众安置组、救灾物资组、灾损评估组;组织、指导、协调地震和次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影响人员搜救的次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震情速报、现场地震监测、震情跟踪和地震趋势判定,对地震灾情进行快速评估;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及各种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助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做好震后救灾救助工作;协助申请救灾资金物资,牵头负责县内外、市内外、省内外、国(境)内外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监督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市场监管局:做好灾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供和安全监管工作,维护灾区物资供应和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从严加强灾区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县内外医疗器械捐赠接收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乡村振兴局: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人防办:组织人防队伍和设备开展应急支援行动,指导、协调开放人防工程承接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承担应急卫星通信保障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行政审批局:对接市政府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整合挖掘全县各地各部门政府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等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信大英分公司、移动大英分公司、联通大英分公司、铁塔公司大英办事处:负责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核查通信受损情况和灾区用户数量,通过手机短信等手段向公众发布地震预测预警、应急救援、科普宣传等信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信息通信业开展救援救助工作;负责协调应急通信保障,抢通修复灾区因灾损毁的通信网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气象局:负责地震灾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及时发布灾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抗震救灾、地震科普等相关信息;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